二
他请了半月的假。教授打电话来说, 让他带幼秾去做客。
教授的英文虽然差劲, 但方夫人这三个字,发音格外清楚。
接电话的时候,她正好从旁边路过。春山差点摔了电话,连忙婉拒,将电话挂断。
她好奇地看着他, 说“有什么要紧的事吗, 你吓成这样”
他摇头, “没什么。”
她换了外衣和靴子,打算出门。来了半月, 她一直没出去过, 他虽每天在家陪她,但到底怕闷坏她, 现如今见她想要外出,连忙拿了外套陪她一起。
“不必叫车, 我想走走。”
他们在雪地里走,她心情较之从前愉快许多, 对街道两旁的新奇物件很是好奇, 她有一句没一句地问着, 他高兴地回应,巴不得她多问几句。
风雪里走久了, 她抬头看他, 感叹“春山,你独自一人在外, 不怕吗”
他看她嫩白的小脸被风吹得红彤彤,心疼得不行,解下围巾牢牢包裹她,又将她的手往自己口袋里塞,“起先有些怕,大多是孤独,后来习惯了,也就还好。”
她怔怔地说“我去的最远的地方是南京,之前从未出过颐州,现如今来这么远的地方,也不知道自己能不能习惯。”
他隔着衣料盖住她的手,坚定地说道“当然能。”
走了没几步,她忽地崴了脚,倔强着性子不肯让他背,扶着他的肩膀一步步往前走。
他着急说道“就让我背你不行吗你这样怎么走得回去”
她大概是想起叶怀南来,眼里含了泪“我不能让人背一辈子,有时候总得一个人支撑着往下走。”
他当然知道她在说什么,“没了叶怀南,还有我。”
她神色一郁。
春山心头焦急,懊恼不该戳她痛点,但是又怕她借此早早地拒绝自己。思前想后,索性蹲下身去,小孩子一般耍赖“你不上来,我就一直蹲着。”
行人投来探视的眼神。
她拿手戳他背,“你起来。”
他恍若罔闻。
她没了法子,只得攀上去,双手环住他的脖子,交待“你非要背,要是背不动,可别赖我,路远着呢。”
他满足地背起她,一步一个脚印,走得格外稳重。
走一段,她就不安地问“累了吗”
他嘻嘻笑,“你轻得跟羽毛似的,我累什么呀。”
就这样背了一路。
看到家门口的邮筒时,他心有不甘,觉得这路该再远些,一直延伸到尽头,永远也走不完才好。
他试探地问“我带你去蛋糕店买甜食好不好你肯定喜欢吃的。”
她摇摇头“吃多了牙疼。”
他“你尽管吃,牙疼我就带你看医生。”
她果然动心,问“这里的医生可怕吗颐州的洋医生总是让人痛得死去活来。”
他想了想,觉得不能让自己的私心害她牙疼,最终转身往回走,“那还是不要吃了。”
她怏怏地唔一声,捶了捶他的肩膀。气他无缘无故逗人玩。
佣人出来迎接,她作势要下去让人扶上楼,他不肯放,依旧背着她往楼上去。
她在他背上喊“春山,你干嘛呀”
他笑道“好事做到底,送佛送到西,我不能半途而废。”
将她送回房,他并不急着离去,从自己房里拿了医药箱,让她将脚伸出来,他得看看红肿情况。
她惊讶地看着他,“春山,你还学着看病了呀”
“没想到吧,我在外学了可多东西,以后一一展示给你看。”他弯下腰替她挽起裤脚,小小的脚腕瘦削白嫩,他抚上去,触及她温热的肌肤,心跳得仿佛胸膛容不下。
她笑他“春山,你作甚脸红你倒是看看要不要紧呀,我觉得不疼,应该没什么事。”
他捧着她的脚轻轻动作,一边按一边问“这样痛吗”
她摇摇头。
应该没伤到筋骨。他松口气,主动替她穿袜,说出想了很久的话“幼秾,以后你想去哪里我都陪你,你安心待在这,不着急想以后的事。”
她语气忧虑“我不能老待在你这。”
他急了,“你不待我这,要去哪我同你讲,你来了我这,就别想走。”
她瞪大眼睛看他,“呀方春山,你从哪里学的强盗腔调。”
他闷闷地坐下来,被她一盯,语气瞬间软成水“我这不是急了吗,以后你别说这话,我也就不说这话,咱俩好好待着,行吗”
她爬过来,依旧是当年天真灿烂的语气,问“方春山,都过去这么多年了,你还喜欢我呀”
他毫不犹豫地点点头“嗯,喜欢。”
“我已经嫁人了。”
“我不在乎。”他顿了顿,补充道“当初你答应过我,如果有下辈子,就选我,现在我反悔了,想要提前预支,就这辈子吧。”
她扫到他手上戴的戒指,翻过来看,“这是当年我们选的那个吗你戴这个作甚,平白无故地让人误会你有家室。”
“我就喜欢戴这个。”
她叹口气,劝他“方春山,你出了国,眼界该放宽些才是,不要一棵树上吊死。”
他痴痴地盯着她,心中有千言万语要倾泻,最终全都咽回肚里。
她需要时间缓冲。
他不能逼得太紧。
“算了,先不提这种事,你中午没休息,我给你念故事吧,你好好睡一觉。”
她见他主动转移话题,便不再将话头往回扯,往后躺,任他给自己盖被子。
叶怀南的信里,提及她的喜好习惯,他全都牢记于心。
她习惯被惯着。他正好乐得惯她。
她大概是睡迷糊了,梦中发出声音。
他凑过去一听。
“小四叔。”
他僵住。
许久,他重新坐回去轻声继续念给她的法国童话故事。
没关系。
他能等。
等不到也没关系,只要能在她心里占据一方小小的角落,他愿意接受她心中余下角落全都奉给叶怀南。
算起来,是他赚了,毕竟,现在在她身边陪伴的,是他,而不是叶怀南。
三
严冬终于过去。天气一暖和,他就带她去外面玩。
他喜欢被她依赖的感觉。她听不懂别人的话,每次买点东西都要回头找他。商场人多,她怕走丢,主动牵他衣袖,很多次他耍赖,悄悄地将手递到她掌心。
总有那么几次她会上当,无意牵住他的手。
他乐此不疲,盘算着什么时候再让她牵上一回。恨不得天天带她往外面跑。
刚开始她买东西有新奇感,女孩子总是爱俏的,什么都想要,可是当他将东西都送她跟前时,她渐渐地没了兴趣。
他怕她无聊又陷入悲伤的阴影中,绞尽脑汁地想提高她生活的兴致。
这天她主动提出“春山,我想重新念书。”
他一怔,倒是从来没想过这码事,念书首先要解决语言问题,定要耗费她一番功夫精力,且这里的课程不比颐州,一切都要从头学起。
他担心她吃苦头。
她听完他的顾虑,不以为然,“我总要找点什么事做,不能天天对着你。”
他心想,他就是想让她天天对着他。
她轻晃他肩膀,“春山。”
不用她撒娇,他已被降服。隔天就去忙入学的事。
拜托了一圈,总算让她顺利入读。
他留了私心,给她选了自己念的学校。她起初不肯,说要自己创造新天地,后来听见他说,是叶怀南念过的学校,也就不再有异议。
从此以后每天早上同她一道去学校,他的课少,他骗她说自己课很多,又寻出许多借口,经常往她上课的教室跑。
他弄来她的课程表,知道她要去哪几个教室,又打听清楚班上的人,有没有华人,如果有,是男是女,长得俊不俊。
她念预读班,渐渐地能听懂法语。
当年在颐州交际的能力突显出来,很快她拥有一堆新朋友。
他开始焦虑不安,忽地明白当年叶怀南的心情。
这天他接她回家,看见一群男生围着她打转,他们邀请她去参加派对。
她有股特殊的魅力,轻易而举就能吸引朝气蓬勃的男孩和男人。
她看见他,冲他招手,俏皮地跑来,那些人跟着她跑过来。
她说“春山,我想去参加派对,你陪我一起。”
他们问她这是谁。
不等她开口,他没好气地用流利法语说道“我是她丈夫。”
她现在听得懂了,当即捏他一把,想要反驳,一时凑不出词。
他看着她急急想要往冒话,却又拼不出来,心里头得意,又说“夫人,我们回去,家里佣人做好晚饭等着呢。”
当然说给外人听的。
果然别人听了,一阵叹息,同她道“你这么年轻,就嫁人啦”
她接下来的话回得极为流畅“我是寡妇。”
明显与人说过千百遍。
坐进车里。
他闷着脑袋不说话。
她也不问他为什么不高兴,拿出法语单词卡片,练习自己的法语。
等全部练习完,抬头,还没到家,他将车开往了其他地方。
她往外一看,是他第一次带她出门游玩来的湖泊。
他下了车,往湖边走去。
她愣了愣,继而跟过去。